由支部书记陈得祥同志领学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十章“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”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二条。
党规党情学习:
(1)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;
(2)学习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;
(3)由支部书记陈得祥同志领学《关于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》(黄纪通〔2024〕19号)和《关于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》(黄纪通〔2024〕20号)。

由支部书记陈得祥同志领学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十章“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”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二条。
党规党情学习:
(1)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;
(2)学习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;
(3)由支部书记陈得祥同志领学《关于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》(黄纪通〔2024〕19号)和《关于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》(黄纪通〔2024〕20号)。
